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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口服装采信流程及相关要求

2023-05-25


  2022121日,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20号)并同日实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第259号令,以下简称《采信办法》),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服装检验实施采信管理。自实施之日起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,依法将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依据。

一、进口服装实施采信流程

二、实施采信商品范围

  本次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涉及海关税则第6162章中的266个商品编号,均为进口法定检验商品。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进口《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》(见附件1)所列服装的,可以委托采信机构实施检验,海关依照《采信办法》的规定对采信机构的检验结果实施采信。

  对未选择以采信方式通关的进口服装,海关按照原有法定检验程序对相关进口服装实施法定检验。

三、检验项目、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

  采信机构应当按照《进口服装采信检验项目、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》(见附件2)所列明的技术规范、检验方法对进口服装实施检验。不得用其他标准、检验方法进行替代。同时,检验项目应至少包括附件2所列明的检验项目。

  需要注意,检验对象应为服装成衣,以确保相关化学、物理检验项目满足进口服装采信要求的规定。

 

四、检验报告有效期

  采信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,自签发之日起,一年内有效。

  除采信要求另有规定,在已提交的检验报告有效期内,进出口相同规格型号货物的,无需重复提交检验报告。(《采信办法》第十四条的规定)

 

五、附件

(1)附件1:实施采信的进口服装商品编号清单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4717164/2022120513344147527.doc

         (2)附件2:进口服装采信检验项目、适用的技术规范及检验方法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4717164/2022120513344960364.doc

(3)附件3: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4717164/2022120513350893593.doc

 

六、温馨提示

其他相关内容还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(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)查看并下载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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